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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城建建设工程公司原副总涉嫌受贿百万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北京晚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3/2 15:29:14  文章录入:21cpmzhang  责任编辑:21cpmzhang

  本报讯(记者周明杰) 在涉嫌接受100万贿赂后,北京城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原副总刘传文在自己负责的市政工程项目上给行贿人提供帮助。今天上午9点半,涉嫌受贿的刘传文在海淀法院出庭受审。

  刘传文今年51岁,被逮捕前他担任北京城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副总经理。根据公诉机关指控,他接受周某贿赂100万,并将他手里的一项市政工程项目包给了周某。

  在预审阶段,刘传文曾经承认了受贿的指控,并交代说周某给他提供了买车的款项,但是在法庭上,刘传文推翻了自己曾经的口供,他辩解说:“那些都是我编的,因为之前有人指点我说,口供做得详细些说明认罪态度良好,可以尽早‘出去’,所以我才编造了那些内容,实际上,我只受贿了30万。”根据刘传文描述,那100万中,10万元是一辆奥迪车的购车款,30万元是孩子的出国资金,60万元是购房款, “我仔细想了,只有那30万元算是受贿,当时周某把钱交给我时,说是给孩子出国时用的资金,而买车买房的钱,是我向周某借的,不能算是受贿。”

  针对刘传文的辩解,公诉人提供的证据显示,2004年,周某如愿得到了承揽刘传文公司总包的某市政工程项目的机会。而刘传文名下,也多了一辆价值49万余元的奥迪车,同时,还为刘传文缴付了芍药居一处房产的首付60万元。此后,由于一些要求没有得到满足,周某找到了刘传文算账,刘传文不得不交出房产证,表示卖了房产向周某还债。

  截至记者发稿时,庭审还在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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