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目前工程造价管理体制有定额计价和工程量清单计价两种模式。这两种模式各有优点,相互联系又各有区别。认真鉴别两者的差异,选择正确的计价模式,使造价更科学、合理。
工程定额计价在我国有很多年的历史,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传统的定额计价模式与市场经济的发展越来越不适应,必须有一种新的计价模式能够弥补其在工程建设交易阶段中的缺陷,于是清单计价模式应运而生。目前工程定额计价主要用于在项目建设前期各阶段对于建设投资的预测和估计;在工程建设交易阶段,工程定额计价通常只能作为建设产品价格形成的辅助依据,清单计价主要用于建设工程从招投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办理阶段的全过程计价控制。为此,只有通过分析了解这两种模式之间的不同,才能更好地应用和发展它们。
一、工程定额计价基本方法
工程定额计价是指在正常的施工条件下,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工艺条件、平均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下,完成一定计量单位合格建筑产品所需的人工、材料和机械台班的社会平均消耗量标准。
定额计价的基本方法和程序用公式表示如下:
(1)每一计量单位建筑产品的基本构造要素(假定建筑产品)的直接工程费=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
(2)单位直接工程费=Σ(假定建筑产品工程量×直接工程费单价)+措施费
(3)位工程概预算造价=单位工程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
(4)单项工程概预算造价=Σ单位工程概预算造价+设备、工器具购置费
(5)建设项目全部工程预算造价=Σ单项工程的概预算造价+有关的其他费用+预备费
二、工程量清单计价基本方法
工程量清单计价是一种区别定额计价模式的新计价模式,是一种主要由市场定价的计价模式,是工程项目从招投标开始直到竣工结算的各个阶段内,承、发包双方采用工程量清单的方式,根据清单规范中统一的格式和工程量计算规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对项目建设过程中所发生的实体性和非实体性费用和不可竞争费用进行确定的一种计价方式。清单计价,本质上是依据供求状况在市场上自由竞价,最终确定项目投资的计价方式。
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基本方法和程序用公式表示如下:
(1)分部分项工程费=Σ分部分项工程量×相应分部分项综合单价。
(2)措施项目费=Σ措施项目费
(3)其他项目费=暂列金额+暂估价+计日工+总承包服务费
(4)单位工程报价=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
(5)单项工程报价=Σ单位工程报价
(6)建设项目总报价=Σ单项工程报价
三、工程定额计价方法与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的联系
无论是定额计价还是清单计价,建筑安装工程造价=Σ[单位工程基本构造要素工程量(分项工程)×相应单价],只是公式中的各要素有不同的含义:
(1)单位工程基本构造要素即分项工程项目。定额计价时,是按
工程定额划分的分项工程项目;清单计价时是指清单项目。
(2)工程量是指工程项目的划分和工程量计算规则,按照施工图或其
他设计文件计算的分项工程实物量。工程实物量是计价的基础,不同的计价依据有不同的计算规则。
1)国家标准《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各附录中规定的计算规则。
2)各类工程定额规定的计算规则。
(3)工程量清单是指完成单位工程基本构造要素是工程量所需要的基本费用。
1)工程定额计价方法下的分项工程单价是指概、预算定额计价,通常是指工料单价,仅包括人工、材料、机械台班费,是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定额消耗量与其相应单价的乘积。
2)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下的分项工程单价是指综合单价,包括人工、材料、机械台班费,还包括企业管理费、利润和风险因素。综合单价应该是根据企业定额和相应生产要素的市场价格来确定。
四、工程定额计价方法与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的区别
1、主要计价依据及其性质不同
工程定额计价模式的主要依据为国家、省、有关专业部门制定的各种定额,其性质是指导性的,定额的项目划分一般按施工工序分项,每个分项工程项目所包含的工程内容一般是单一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主要依据为“清单计价规范”其性质为含有强制性条文的国家标准,因为清单计价计算出来的单价为综合单价,故 [1] [2]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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